2012年7月31日 星期二

女孩們,自重一點啊。

不知道讀者們看到這則新聞,作何感想?自己讀了那則新聞后,先是氣憤,后是無奈。

17嵗,‘就’ 跟‘男朋友’發生關係?才17嵗啊,還拍下如此的‘影片’。

社會大衆,包括自己,到底要以啥樣的心態看待這樣的事,纔是對的反應?是該將自己置身事外,管它什麽發生關係,反正事不關己,無關痛癢;新聞看過了就算了?還是學會‘接受’,現今社會如此開放的想法?接受十來歲就與‘男朋友’發生關係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並沒有什麽不對?

我又在想,那些差不多同齡的孩子們,看到這則新聞,又是怎麽反應的?是暗地嘲笑她,17嵗‘才’發生關係?還是罵她太傻,‘做那囘事’,還要錄起來?還是怎樣?

社會,真的已經開放到這種程度?現在的女孩,該說是幼稚?還是所謂的‘早熟’?這麽就如此的不自愛,如此輕易的獻身?矜持,如此的一文不值?還是,是自己思想‘太保守’,對於這樣的事,應該老早見怪不怪?這還17嵗,或許還有更年輕的;14嵗、13嵗,甚至12嵗?我的天啊!

很悲哀啊。

現在的青少年,乳臭未干,就學人談戀愛。愛、喜歡、欣賞,根本傻傻分不清楚。對許多的他/她們而言,發生關係、同居,只不過是一對情侶‘應該’做的事,何況是牽手、親吻、擁抱?喜歡了,就在一起,不喜歡了,就分開;更換男女朋友,比更衣還要快。要痲,喜歡了,就在一起;分手時,閙個你死我活,要生要死,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來個自殺了解生命。 他們所謂的‘感情’,如此輕率,不建立在任何責任及真正愛的基礎上。

很多人說,現在的女孩,太早熟了,才會如此。對不起,對我而言,恰恰相反。要真的早成熟了,就不會如此‘隨便’,如此的輕率。

看,這17嵗女孩,不就為自己的所作所爲,付上慘重代價嗎?

請別誤會,我不是想雪上加霜。我只是覺得很心痛,更是無奈。且不說她成不成年、成不成熟,就說前面已有那麽多的前車之鑑,爲啥還有那麽多人,踏上他們的後塵,將情到濃時的親密及曖昧動作錄下?矜持去了哪裏?羞恥之心去了哪裏?自愛去了哪裏?

好了,一拍而散、各走各路、、反目成仇后,這些‘愛的記錄’,立馬成爲把柄、成爲威脅的最好工具。敢問,誰把這把柄,留在對方手上,導致自己自食其果?

真的希望,無論啥年齡的女孩們,特別是未成年少女,能自愛一點、自重一點、成熟一點。即便是成年少女,也千萬別因被愛衝昏了頭,而錄下了不該錄的影片,拍下不該被拍的照片。否則,後果絕對不堪設想。

照片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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