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殘酷的「真相」。

曾經轟動全國的小振忠遇害案件,近日驗屍庭報告出爐,小振忠被認為是因意外而逝世,並沒有人涉及任何刑事成分;這表示說,案情終于告一段落了,小振忠可以安息了。

原來真相,一點兒也不複雜。只是,很殘酷。

從小振忠「離奇失蹤」開始,故事似乎就「曲折離奇 」的發展。
「小振忠被擄走」,「小振忠被綁架」,那是從小振忠離奇失蹤后,其父母在第一時間下的定論。於是,報警后,案件得到了國内各大媒體的高度關注,並被大事報導一番。

小振忠「失蹤」期間,因爲其父母曾經收到勒索電話,於是,更是將「小振忠被綁架」的定論,進一步合理化。這個時候,警方不得不介入,並積極的處理這棘手的案件。特別是,因爲此案得到媒體的大事報導,並得到了舉國的高度關注,警方更是不敢怠慢。

這間中,還傳出了所謂的「案中有案」:小振忠生前,曾經被父親虐待。而就在這個時候,小振忠的祖母徐長妹,也站出來向媒體哭訴說,小振忠生前確實曾被其父親以不同方式虐打;讓案件,越是複雜。

幾日後,小振忠被證實死亡。其屍首是在巴生河邊被發現,當時估計小振忠死亡時間為6天。這也證明說,小振忠早在失蹤不久后,就已經遇害。
警方當時透露,小振忠相信是在失蹤后被擄到布特拉高原附近武吉蘭棕一個印尼村禁錮,並懷疑小振忠遭殺害后,屍體被丟下巴生河,然後一直沖到30多公里外的巴生港口一帶。

而小振忠被殺害的原因,一度還被認爲是因爲案件得到媒體的廣泛報導,而驚怒了「綁匪」,進而殺人滅口。

這一切「案情」的進展,幾乎都很「符合」小振忠被「綁架」,而後被撕票的説法。

一直到後來,驗屍庭給予法醫的驗屍報告,最終認為小振忠是失足掉入溝渠,頭部重創致死;無人涉及任何刑事成分。這也就是說,小振忠真正的死因,最大的可能,就是在他失蹤的地點附近,掉入了沒被蓋上的地下溝渠,進而撞傷頭部並導致死亡。

而真正導致小振忠丟了小命的,若要追根究底,就是小振忠父母的疏忽。
這一時的大意,一時的疏忽,讓小振忠父母,附上了慘痛的代價;這是一個多麽殘酷的事實。

無論如何,我要再次強調說事情發生到今日,小振忠的父母,已經為他們的一時疏忽,附上了最慘痛的代價。喪子之痛,對他們已是最大的「懲罰」。試問這個事實,讓父母,豈能不悔不當初,豈能不活在自責當中。

只是,小振忠的失踪和遇害,具有很大的社會意義。
這殘酷的悲劇後面,不僅僅是一項教訓,它更是一個警惕,一個教育,一個很好的借鏡:爲人父母的,得時刻提高警惕,無論是在家裏,或帶孩子外出,是一刻疏忽不得,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小振忠,你安息吧。
照片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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